而对此“旅游参考价格”给出了价格范畴,不少从业者也表达了不同意见。有旅行社负责人就表示,不同旅行社运营成本、利润率也不尽相同,因此这个价格并非适用于所有旅行社,其权威性有待考证。此外,部分从业者担心,尽管“旅游参考价格”标明了该价格会随时调整,但不排除会遇上游客较真的情况,因此很容易引发旅游价格纠纷。
对此,王衍用表示,“有必要加入权威部门的认定,同时行业协会在制定价格的时候也应当更灵活。相关政府部门对线路价格制定的合理性严格把关,其中涉及到的住宿、餐食条件的认定都是非常有必要的,既要保证价格科学,也要防止经营者从中牟取暴利”。

北京旅游学会副秘书长刘思敏也指出,目前“旅游参考价格”的指导性意义有限。
“要想真正对市场有所影响,就应当有相关的约束机制,”王衍用也表示,“高了或低了如果没有人管,就让‘旅游参考价格’变成一纸空文。”因此约束机制非常必要,行业协会应当和相关部门要形成联动,行业协会监督,工商等相关部门综合治理,如此才能让“旅游参考价格”真正落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