盒子随后被弗朗斯夫妇买下,带回荷兰,但就此压了箱底。直至2012年,美国的交易商打来越洋电话,说有一名梦露的超级粉丝想做笔生意。弗朗斯这才把盒子翻了出来。盒子打开的一瞬间,弗朗斯只能用“惊艳”来形容:梦露的照片、底片、信件和工作安排表,照片上微笑的梦露,堪称“玉女”。

原来,照片拍摄于梦露供职于“蓝书”模特经纪公司时期。那时的她刚刚出道,远未大红大紫,女神还是“小鲜肉”。“蓝书”公司老板埃米琳·斯尼沃利还记得首次见到梦露的样子。当时的梦露没有改名,叫诺玛·珍,随前夫姓多尔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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