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夫少妻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比较多
倒也不是有钱的夫妻最喜欢来做婚前财产公证。
其实有两种夫妻来做婚前财产公证的比例较大。一种是夫妻年龄相差比较大且再婚的夫妻,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“老夫少妻”。男方在这次婚姻以前往往拥有房产等财产,现在公证约定其中一部分财产归属女方,也以此来显示对于此次婚姻对象的一片真心。

另一种是80后、90后夫妻。这类夫妻年纪轻,婚房往往是父母出资购买。比较多的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,现在通过婚前财产公证约定该婚房属于男方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换言之,如果离婚的话,房子,女方是没份的。
还有夫妻各自在婚前都买了房,都在按揭,有人约定:双方各自婚前房产,婚后也各自承担按揭,房屋产权分属各自,而不属于共同财产。
还有一类,夫妻感情时好时坏,在双方心平气和,尚能沟通的时候把财产进行分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