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那些被“约定”的细节看夫妻关系
有一对80后夫妻,婚前男方出资,以女方名义买房,现在约定“共同共有”。他们的故事是,婚前男方想获得女方芳心,表现得异常大方,在房产证上只留女方一人名字。浪漫的追求变成现实的婚姻,房子还是共有的好。

有一对老夫老妻,仅有一套房子(为女方父母房改房),来公证,房产归属女方,但是“使用权归双方”。这里头的故事是,两人吵架,女的不能心情不好,就把男人赶出家门。
遗产公证是公证中的最大类,这两年出现了一个新动向:老人公证遗嘱,自己的财产在身后仅归子女一方所有,而不包括子女的配偶。甚至会“细致”到:归儿子所有,而非儿子夫妻共有;如果儿子出意外,归孙子所有。老人说,现在年纪轻的离婚率高,我这是不让我的孩子吃亏。
婚前财产公证的出现,使越来越多的人有了保护自己权利思想,但同时也使本来现实的现代爱情和婚姻关系变得更现实,它提醒人们,爱情并不是理想化的。